佛山市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佛山市殘疾人體育集訓管理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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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佛山市殘疾人
體育集訓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有關部門:
《佛山市殘疾人體育集訓管理制度》已經市人民政府審定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徑向市殘疾人聯合會反映。
佛山市殘疾人聯合會
2022年5月13日
佛山市殘疾人體育集訓管理制度
目 錄
1.佛山市殘疾人體育集訓經費實施細則 …………………………(3)
2.佛山市殘疾人體育教練員管理細則……………………………(11)
3.佛山市殘疾人運動隊駐隊管理員管理細則……………………(16)
4.佛山市殘疾人運動員管理細則…………………………………(20)
5.佛山市殘疾人運動隊領隊職責…………………………………(25)
佛山市殘疾人體育集訓經費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佛山市殘疾人體育集訓經費(以下簡稱“集訓經費”)的管理,保障我市殘疾人體育集訓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中國殘聯殘疾人體育專項經費管理辦法》(殘聯廳發〔2019〕20號)和《廣東省殘疾人體育集訓工作制度》(粵殘聯〔2017〕51號)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的規定,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于市級殘疾人體育運動隊和體育集訓相關專項經費的管理。
第二章 預算管理
第三條 集訓經費實行預算管理,遵循??顚S迷瓌t,確保資金使用的規范性、專一性和高效性。
第四條 集訓經費的申報、審批,嚴格按照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執行。
第五條 殘疾人體育集訓經費支付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執行,涉及政府采購的,應當按照政府采購有關法律法規及制度執行。
第三章 經費使用范圍及標準
第六條 集訓經費僅用于市級殘疾人運動隊集訓需求的支出,包括:食宿費、集訓人員補貼、運動耗品費、場地費、外出訓練費、交通費、醫療公雜費、保險費、器材費和其他經申請并獲批的支出。
第七條 食宿費標準每人每天不超過180元,用于集訓人員的伙食費和住宿費。集訓人員包括:運動員、領跑(騎)員、領隊、教練員、專職技術人員、駐隊管理員、護理工作人員和經批準的其他人員。
?。ㄒ唬┗锸迟M:包括集訓就餐(含外訓)、訓練飲用水飲料、水果牛奶、運動營養品等,每人每天不低于80元的標準支出。
?。ǘ┳∷拶M:根據各個運動隊實際住宿情況按每人每天不超過100元的標準支出。住房屬于殘聯物業的,住宿費可用于分攤住房的水電費、電視費、網絡費、洗滌費、住房用品和設備購置費、清潔清洗用品購置費、儲物用品購置費等,但分攤金額每人每天不得超過20元。
?。ㄈ┦乘拶M合并預算、統籌支出,應控制預算期內的人均標準不超支。
?。ㄋ模└鶕鱾€運動隊實際需求,可留取部分食宿費作為機動支出,主要用于外出訓練、訓練加量、賽前強化、營養補充及訓練所在地消費水平等需求進行統籌支出或追加撥付。
第八條 集訓人員補貼:用于集訓運動員、領跑(騎)員、教練員、專職技術人員、駐隊管理員、護理工作人員等的集訓補貼。
?。ㄒ唬┻\動員補貼標準
?。ǘ┙叹殕T補貼標準:專職教練員5500元/月·人、兼職教練員3000元/月·人。
?。ㄈB毤夹g人員補貼標準:3600元/月·人。
?。ㄋ模v隊管理員、護理工作人員等補貼標準:3000元/月·人。
?。ㄎ澹┥砑鏀德毜闹话凑找粋€崗位就高不就低原則發放補貼。
?。┘柸藛T抽調到省隊、國家隊集訓期間,市級集訓補貼照常發放。
?。ㄆ撸┻\動員(含領跑/騎員)集訓補貼按當月實際出勤天數核發,教練員及其他工作人員按月核發。次月10日前發放上月集訓補貼。
?。ò耍﹪谊?、省隊、市隊集訓期間,國家節假日及批準返鄉休整期可按滿勤計算。
?。ň牛┘栄a貼發放,須由本人開具殘聯賬戶所在銀行的借記卡,以轉賬方式發放,未滿16周歲的試訓運動員原則上發放至本人的銀行卡或存折,無銀行卡或存折的以現金方式發放。
第九條 運動耗品費:用于集訓期間的零星小額耗材、訓練消耗品、運動器材維修維護,按照集訓運動員、領跑(騎)員人數核定,每人每天15元的標準支出。
第十條 場地費:按照集訓運動員、領跑(騎)員人數核定,每人每天10元的標準支出,屬于殘聯的場館不支出場地費。
第十一條 交通費
?。ㄒ唬┘柸藛T的訓練租車、活動租車費、外訓交通費,按照全隊人員核定,每人每天10元的標準支出。
?。ǘ┚幼≡谑型獾募柸藛T由所在地往返訓練地交通費,按實報銷,但最高不超過每人每天5元的標準支出。其中交通方式原則上選擇客運班車、火車硬席、動車或高鐵二等座,重殘人員以及超過1200公里路程可選擇飛機經濟艙,但須控制預算期內的交通費總額不超支。
第十二條 集訓服裝費:用于運動隊的隊服、訓練服、訓練鞋、訓練帽等(不含田徑跑跳鞋、柔道服和自行車騎行服、騎行鞋、頭盔等專項設備),根據項目需求按每人每年不超過1000元標準支出。
第十三條 醫療公雜費:用于集訓人員因訓致傷(?。┚歪t的醫療費及護理費、體檢費、生理機能監測、興奮劑檢測以及公雜事務的支出,按照每人每年不超過2000元標準據實支出。
第十四條 保險費:用于購買集訓人員年度意外保險,每人每年100元標準,以運動隊為單位購買。
第四章 經費管理
第十五條 體育經費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規定,各個運動隊的領隊、教練員、駐隊管理員和業務部室、財務負責人均應對經費使用的合法性、合規性和真實性負責。
第十六條 報銷手續相關規定
?。ㄒ唬┺k理報銷必須按規定取得或填制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對不合法、不完整的原始憑證,財務有權拒絕辦理,特殊原因需附情況說明報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執行。
?。ǘ┨顚憟箐N單據一律使用藍、黑鋼筆或簽字筆,不得使用圓珠筆,字跡清晰,不得涂改。
?。ㄈ┌l票相關規定:發票抬頭須寫單位全稱,發票上列明品名、數量、單價等信息。涉及批量采購的,需附物品清單(需蓋公章)和領用證明。發票背面由經辦人、證明人分別簽名,涉及物資采購的應有驗收人簽名。
?。ㄋ模┦乘?、集訓人員補貼、集訓人員考勤、物品簽領等表格不統一樣式,根據各個運動隊的實際情況自行設定,但應包含必要信息要素。
1.食宿費的清單應包含日期、人數、標準、合計、總計、經手人和審核人簽名等要素。若按照房型核算的住宿費,應有住宿日期、住宿人員、住宿天數、住宿標準、房費合計,以及經手人、運動員代表(每月更換)、審核人簽名等要素。
2.《集訓補貼發放表》應有姓名、隊內職務、身份證號碼、出勤天數、補貼標準、補貼金額、銀行賬號、獲得最好成績情況,以及經手人、證明人、審核人簽名等要素。
3.服裝、運動耗品和運動營養品等報銷應附《發放簽收表》,并包含品名、數量、金額,以及簽領人、經手人、審核人簽名等要素。
4.交通費報銷:參訓人員集訓往返的交通費須由參訓人員在發票背面注明費用事項并簽名確認,其他交通費也應在發票背面注明費用事項。
?。ㄎ澹﹪栏窨刂片F金支出。經費支出能夠使用公務卡、轉賬或支票支付的,不得使用現金支付。特殊情況確需使用現金支付的應提前報告財務、請示單位分管領導并獲批后才能執行,在報銷時應附情況說明,并由經辦人、教練員、駐隊管理員、領隊分別簽名確認。
?。┘皶r結算報銷。除食宿、集訓人員補貼等按月核算外,其他支出應在支付后7個工作日內完成報銷。結算單據應有教練員、駐隊管理員、經手人、證明人、審核人分別簽名。
?。ㄆ撸┩ㄟ^云平臺采購或者統一采購超過3000元的支出應簽訂合同(協議),合同(協議)原件應留存兩份,一份用于存檔,一份用于報銷手續。
第五章 資產管理
第十七條 安排專人負責資產管理,完善資產驗收、入庫、出庫、領用(發放)、移交、報廢等手續,并定期盤點資產,做到賬實相符。
第十八條 使用集訓經費購置的體育器材、場館設備、生活設施、辦公設備等資產,其所有權歸佛山市殘疾人聯合會所有,登記、使用、領用、保管等嚴格按照佛山市殘疾人聯合會資產管理制度及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小額器材或易損耗器材根據經費預算和各個運動隊需求采購,達到固定資產額度的,應有驗收、入庫、出庫、領用(發放)等手續,并有固定資產記賬憑證、發票、清單、合同等復印件。
第二十條 本著滿足訓練、比賽的實際需要,制定年度裝備、器材等采購計劃,并納入年初預算申報。對社會捐贈達到固定資產登記額度的應列入資產管理。每年統一執行資產盤點和報廢。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一條 健全內部監督檢查機制、建立健全內控制度,規范資金支付手續,加強對集訓經費管理,并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對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與審計。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起至印發之日參照本辦法執行。本細則由佛山市殘疾人聯合會負責解釋。
佛山市殘疾人體育教練員管理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殘疾人體育教練員的隊伍建設,規范殘疾人體育教練員的管理,促進殘疾人體育事業健康有序發展,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于在市級殘疾人運動隊從事訓練教學任務的教練員。
第二章 教練員職責
第三條 積極融入運動隊,服從領隊的管理。正確引導運動員養成樂觀向上、頑強拼搏的價值取向。
第四條 根據競賽規程,擬定和實施訓練計劃,負責運動員訓練和參賽的技術指導。
第五條 刻苦鉆研業務知識,實時把握項目發展動態及國內外發展形勢,掌握醫學分級規則,熟悉運動員的選拔和訓練方法。
第六條 參加相關的進修、學習,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培訓和輔導基層教練員訓練。
第七條 為國家、省和市選拔、培養和輸送優秀后備人才。
第八條 全面關心運動員的成長,做好運動員的文化教育、心理疏導工作,協助做好運動隊的管理工作。
第九條 提供本隊(組別)運動員的選定、交流及退隊的方案,報佛山市殘疾人聯合會審定。
第十條 強化對運動員的反興奮劑宣傳教育,提高其預防興奮劑發生的意識和能力。
第三章 教練員選用與等級評定
第十一條 教練員擬用人選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ㄒ唬釔圩鎳?,熱心殘疾人體育事業。
?。ǘ┚哂辛己玫穆殬I道德和為殘疾人體育事業奉獻的精神。
?。ㄈ┦煜みx聘項目或健全人相對應項目的專業技能,獲得一定的競賽成績者優先聘用。
?。ㄋ模┳黠L民主,全局觀念強,善于團結同志。
?。ㄎ澹┳窦o守法,無不良記錄。
第十二條 教練員選用根據各個運動隊實際需求確定,通過個人自薦、學校推薦、公開選拔等方式,經過市殘疾人聯合會考察、審核、批準等程序確定。
第十三條 教練員等級分為兼職、專職兩個等級。
兼職教練員指經過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選用程序,進入市級殘疾人運動隊兼職從事訓練教學任務,并且任教期間仍在其他單位任職的人員(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除外)。
專職教練員指經過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選用程序,進入市級殘疾人運動隊專職從事訓練教學任務的教練員。
第十四條 確定教練員名單及其等級后,應在市殘疾人聯合會門戶網站和運動隊內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正式進入運動隊從事訓練教學任務。
第十五條 正式選用的教練員可領取相應的集訓補貼。所帶運動員獲得成績的,按照《佛山市參加重大體育比賽獎勵辦法》執行。
第四章 教練員紀律
第十六條 服從領隊管理,以身作則,嚴于律己,模范遵守各項集訓規章制度。
第十七條 按時參加訓練教學工作,及時完成領隊交予的任務。
第十八條 發揚民主,團結同志,關心、愛護和幫助運動員,不得毆打或使用侮辱人格的言語粗暴對待其他教練員、駐隊管理員、運動員等。
第十九條 嚴禁教練員使用興奮劑等違禁藥物來提高運動員成績。
第二十條 嚴禁以任何形式克扣運動員獎金和補貼。
第二十一條 嚴禁直接、變相(言語暗示等)向運動員或運動員家長索取財物。
第二十二條 嚴禁收取運動員及其家長贈送的現金(含轉賬)、購物卡和其他物品。
第二十三條 嚴禁接受運動員及其家長的宴請。
第二十四條 嚴禁與在訓運動員及其家長有不正當直接或間接的經濟及其他利益來往。
第二十五條 教練員不服從管理的,領隊有權對其進行誡勉談話。如有不改的,領隊有權當場決定給予停訓1天至1周的處罰。仍不悔改的,由市殘疾人聯合會決定給予停訓1個月或退隊的處罰。
第二十六條 違反第十八條至第二十四條規定的,一經查實,立即退隊。
第二十七條 教練員吸毒或觸犯刑法的,開除處理,未發放的集訓補貼和比賽獎金不再發放。
第五章 教練員考核
第二十八條 教練員實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工作由市殘疾人聯合會組織實施,考核結果做好備案。
第二十九條 教練員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
第三十條 年度考核是繼續選用的重要依據,第一年考核不稱職者,留隊察看;連續兩年考核不稱職的,市殘疾人聯合會有權解除其教練員資格。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起至印發之日參照本辦法執行。本細則由佛山市殘疾人聯合會負責解釋。
附表
佛山市殘疾人體育教練員選用及等級審批表
備注:本表一式兩份,教練員、市殘疾人聯合會各存一份。
佛山市殘疾人運動隊駐隊管理員管理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殘疾人運動隊駐隊管理員的管理,促進殘疾人體育事業健康有序發展,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于在市級殘疾人運動隊駐隊開展訓練、生活輔助性工作的人員。
第二章 駐隊管理員職責
第三條 積極融入運動隊,服從領隊的管理,協助做好隊伍訓練、生活的保障和管理工作。
?。ㄒ唬┰诩栭_始前,了解隊伍抵離和人員信息,全面做好集訓準備。隊伍到達后,收集和上報隊伍有關訓練、生活的各類需求和服務信息,及時上報并協調解決。
?。ǘ┞撓蛋才抨犖橛柧毐U?、日常生活、文化活動、醫療衛生等相關事宜。
?。ㄈ┘皶r發現集訓期間的各類安全隱患,做好隊伍突發事件的及時報告和應急處理工作。
?。ㄋ模﹨f助做好隊伍集訓效果評價工作。
第三章 駐隊管理員選用
第四條 駐隊管理員擬用人選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ㄒ唬釔圩鎳?,熱心殘疾人體育事業。
?。ǘ┚哂辛己玫穆殬I道德和為殘疾人體育事業奉獻的精神。
?。ㄈ┦煜みx聘項目的專業技能,現役或退役運動員優先選用。
?。ㄋ模┳窦o守法,無不良記錄。
第五條 駐隊管理員選用根據隊伍管理實際需求確定,通過個人自薦、學校推薦、公開選拔等方式,經過市殘疾人聯合會考察、審核、批準等程序確定。
第六條 確定駐隊管理員名單后,應在市殘疾人聯合會門戶網站和運動隊內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正式進入運動隊從事訓練輔助任務。
第七條 正式選用的駐隊管理員可領取相應的集訓補貼(黨政機關或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除外)。
第四章 駐隊管理員紀律
第八條 服從領隊管理,以身作則,嚴于律己,模范遵守各項集訓規章制度。
第九條 發揚民主,團結同志,關心、愛護和幫助運動員,不得毆打或使用侮辱人格的言語粗暴對待教練員、運動員等。
第十條 嚴禁以任何形式克扣運動員獎金和補貼。
第十一條 嚴禁直接、變相(言語暗示等)向運動員或運動員家長索取財物。
第十二條 嚴禁收取運動員及其家長贈送的現金(含轉賬)、購物卡和其他物品。
第十三條 嚴禁接受運動員及其家長的宴請。
第十四條 嚴禁與在訓運動員及其家長有不正當直接或間接的經濟及其他利益來往。
第十五條 駐隊管理員不服從管理的,領隊有權對其進行誡勉談話。如有不改的,領隊有權當場決定給予停職1天至1周的處罰。仍不悔改的,由市殘疾人聯合會決定給予停職1個月或退隊的處罰。
第十六條 違反第十條至第十四條規定的,一經查實,立即退隊。
第十七條 駐隊管理員吸毒或觸犯刑法的,開除處理,未發放的集訓補貼不再發放。
第五章 駐隊管理員考核
第十八條 駐隊管理員實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工作由市殘疾人聯合會組織實施,考核結果做好備案。
第十九條 駐隊管理員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
第二十條 年度考核是繼續選用的重要依據,第一年考核不稱職者,留隊察看;連續兩年考核不稱職的,市殘疾人聯合會有權解除其駐隊管理員資格。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起至印發之日參照本辦法執行。本細則由佛山市殘疾人聯合會負責解釋。
附表
佛山市殘疾人運動隊駐隊管理員選用審批表
備注:本表一式兩份,駐隊管理員、市殘疾人聯合會各存一份。
佛山市殘疾人運動員管理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殘疾人運動員的管理,維護其合法權益,確保訓練任務、訓練目標的實現,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運動員,是指在佛山市殘疾人運動隊試訓、集訓和代表佛山市參加各級各類體育賽事的殘疾人運動員和領跑(騎)員。
第三條 運動員管理工作由各個運動隊負責,市殘疾人聯合會負責業務指導。
第二章 運動員選拔、注冊、退隊與變更注冊
第四條 選拔。選拔方式分個人自薦、地方選送、全市性選拔等。選拔入隊的程序為:運動隊提出入隊人選——未辦理注冊的辦理注冊手續——市殘疾人聯合會批準。
第五條 注冊。選拔入隊的運動員,佛山市殘疾人聯合會授權佛山市殘疾人體育協會為其辦理注冊手續,具體參照《廣東省殘疾人運動員注冊管理辦法》執行。
第六條 退隊。在訓運動員退隊需辦理相關流程:
?。ㄒ唬┻\動員主動退隊,自行填寫運動員退隊申請表(見附表),教練員、領隊分別簽字后報市殘疾人聯合會批準。
?。ǘ┮蜻\動員違反集訓制度、隊伍人員調整、競賽需求等原因客觀退隊,由教練員填寫運動員退隊申請表(見附表),領隊簽字后報市殘疾人聯合會批準。全國殘運會冠軍、世界冠軍、殘奧會前三名運動員報市殘疾人聯合會備案。
第七條 變更注冊。運動員變更注冊到外市殘疾人體育協會的,須個人以書面形式向運動隊提出申請,經教練員、領隊簽字后,報市殘疾人聯合會審批。變更注冊地后,運動員不得參加佛山市市級各項比賽。具體參照《廣東省殘疾人運動員代表資格變更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章 運動員待遇
第八條 集訓期間的食宿、交通、集訓服裝、訓練器材和日常文化活動等費用由市殘疾人聯合會承擔?! ?/p>
第九條 運動員根據《佛山市殘疾人體育集訓經費實施細則》領取集訓補貼。
第十條 集訓或比賽期間,因集訓或參賽導致相關傷病,享有以下基本醫療服務:
?。ㄒ唬┮馔鈸p傷。由市殘疾人聯合會投保的保險公司賠付,免賠部分在運動隊醫療公雜費中支出,不足部分由該項目集訓經費統籌支出。若仍有不足,報市殘疾人聯合會研究解決。
?。ǘ┢胀ㄩT診。在運動隊醫療公雜費中支出。
?。ㄈ┮话阕≡?。有工作單位的運動員按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執行;無工作單位的運動員按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執行,運動員入隊后須自行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第十一條 國家傳統節日或運動員發生重大變故,向運動員發放適量慰問品(慰問金)。
第十二條 運動員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名次的,按照《佛山市參加重大體育比賽獎勵辦法》予以獎勵。
第四章 運動員守則
第十三條 熱愛祖國,熱愛殘疾人體育事業。
第十四條 刻苦訓練,頑強拼搏,為國家、廣東省和佛山市爭光。
第十五條 關心集體,團結隊友,心懷感恩之心,尊重領隊、教練員和相關工作人員,服從管理,聽從指揮。
第十六條 講文明、講禮貌,尊重其他省市和民族習慣,注意社交禮儀。
第十七條 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品行端正,不得吸煙、酗酒、賭博、尋釁滋事等。
第十八條 按時參加訓練,不遲到,不早退;嚴格按照教練員制定的訓練計劃完成訓練,保證訓練質量。
第十九條 注意禮態禮儀,搞好個人內務衛生,愛護訓練場地、訓練器材和公共物品,管理好個人財物。
第二十條 注意安全,服從管理,不得私自外出。按時作息,集訓和比賽期間未經批準不得在外留宿,不得容留他人住宿,不得擅自進入異性宿舍。
第二十一條 知恥明禮,顧全大局,不得私自與外市、外省等達成競訓協議或約定,不得透露我市競訓情況。
第二十二條 弘揚體育道德和殘奧精神,勝不驕,敗不餒,尊重裁判,尊重觀眾,尊重對手。
第二十三條 嚴禁使用違禁藥物和興奮劑提高運動成績。
第五章 運動員違紀處分
第二十四條 運動員違紀的,視情節輕重可分別給予警告、留隊察看和開除三種處分。違紀處分在運動隊內公示5個集訓日后執行。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起至印發之日參照本辦法執行。本細則由佛山市殘疾人聯合會負責解釋。
附表
運動員退隊申請表
佛山市殘疾人運動隊領隊職責
一、負責運動隊全面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實運動隊工作計劃和各項工作管理規范。
二、參與訓練計劃制定,檢查訓練計劃落實,及時提出改進意見。
三、鉆研熟悉本項目競賽、分級規則、規程,了解掌握本項目賽事和技術信息。
四、協調解決運動隊集訓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五、負責教練員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
六、關心運動員文化教育、心理疏導,做好教練員、運動員思想工作,協調隊伍內部關系,及時化解矛盾和問題,促進內部團結。
七、定期組織召開隊內會議,及時了解隊伍訓練生活情況,并向市殘疾人聯合會匯報相關信息。
八、負責突發事件處理、反興奮劑等工作。
九、完成下達的其他工作任務。